栏目: 艺术传播知识 | 作者:佚名
五、艺术传播与大众传播的边界
大众传播时代的到来,并非仅仅是提供了更多的艺术传播途径,以及产生了以大众传播媒介为质料的艺术品种如电影、电视剧艺术等,更是作为一种整合的力量,从整体上冲击、改造着艺术文化的结构、精神与形态,依存于现实社会的艺术活动,无可避免地要接受这一制约。艺术传播既不等同于大众传播,大众传播也不能取代艺术传播。两者要各自认清自己传播的边界,从而克服各自传播中的局限性,更好地发挥各自的功能。
大众传播由于其传播的服务对象是一般大众,用传播学术语来说即“受众”。受众是一个模糊的集合概念,它并不特指社会的某个阶层或群体,而是指社会上所有的“一般人”。任何人无论其性别、年龄、社会地位、职业、文化层次如何,只要他接触大众传播的信息,便是受众的一员。受众的广泛性,同时媒介竞争的激烈性,为了获取尽可能多的眼球利润和点击率,一些大众传媒有时可能会置自身传播的社会职责于不顾,放弃艺术的传播,取而代之用一些低俗的、不健康的内容来取悦部分受众,从而导致恶劣的社会影响,不但没有促进审美的生活化,反倒是将生活质量降低。
同时,大众传播还具有明显的负面影响。传播学者拉扎斯菲尔德和默顿特别强调了大众传播的“麻醉作用”。拉氏和默顿认为大众传播将现代人淹没在表层信息和通俗娱乐的滔滔洪水中,人们每天在接触媒介上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降低了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的热情:他们在读、在听、在看、在思考,但是,他们却把这些活动当作行动的代替物。他们有知识、有兴趣,也有关于今后的各种打算,但是,当他们吃完晚饭、听完广播、读完报纸以后,也就到了睡觉的时间了。拉氏和默顿把这种现象称为大众传播的“麻醉作用”,认为过度沉溺于媒介提供的表层和通俗娱乐中,就会不知不觉地失去社会行动力,而满足于“被动的知识积累”。
大众传播一方面有被市场化、利润化的可能性和现实性,从而使传播的内容低俗,另一方面大众传播本身也有使受众“麻醉”,使受众过于享受信息的便捷的弊端,从而降低了受众的思考力和想象力。利用大众传媒并不是服从大众传媒,而是有效利用它。所以,艺术传播在借助大众媒介作为其传播手段、传播工具时,要充分认识到大众传播自身的边界,越过了这个边界,艺术传播也就不是艺术传播了。而艺术传播自身也不能把自己局限于传统观念的框框内,随着审美生活化时代的到来,艺术的概念和传播的手段都在发生变化,艺术传播要认识到自身历史性的生成。比如网络媒介的出现,也可以也应该成为艺术传播的工具。艺术传播要走出象牙之塔,进入寻常百姓家。这样,艺术传播才会有真正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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