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球时报 作者:佚名
3月1日,位于澳大利亚墨尔本市的佳士得公司拍卖大厅又成了收藏界的关注点,1700余件制作精美的中国瓷器被同时拍卖。这些产自明朝万历年间的漳州瓷器价值超过600万港元,是越南渔民几年前在南海的一艘中国古沉船上发现的。如此大量的中国海底文物在境外被批量拍卖已经不是头一遭,越来越多的中国海底文物流失已经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文物大盗在南海活动
由于船的装载量大,因此在文物市场上形成了“一艘船十个墓”的说法。通常一艘普通中型商船就能装载10万件以上的瓷器,如此数量庞大的文物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驱动下,越来越多的国家和私人公司把目光瞄准了几百年来躺在海底的财宝上,全球性的“打捞沉船热”正不断升温。据考古学家推算,全球海洋中有近300万艘尚未打捞的沉船等待世人探索,很多沉船上都载有价值连城的文物或财宝。中国国家博物馆水下考古中心的张威主任告诉记者,世界上沉船较为集中的地区大多是古代海上交通较为发达的地区,比如地中海海域,欧洲到北美的航线,中国到东南亚航线和中国到日本航线的海域。我国古代海上贸易领先于世界,早在汉代就开辟了经南海前往印度洋的“海上丝绸之路”。宋元时,海上贸易更是盛极一时,海上航线四通八达。由于当时的航海技术还无法实现亚欧之间长距离远航,印尼爪哇岛便成为欧洲和东南亚贸易的主要集散地,因此南海也就成为了世界上沉船最为集中的海域之一。据水下考古研究中心统计,中国南海的古沉船应该超过2000艘。近年来外国探险家在南海海域的海底探宝活动越来越猖獗,英国人哈彻便是南海地区闻名的“海上文物大盗”。1985年,哈彻在一艘1752年沉没的中国商船中打捞出了25万件中国古瓷和各种金银物品,而1999年哈彻在“泰兴号”沉船上一次性盗得了上百万件中国瓷器,十几年下来,他在沉船上获利竟达数千万美元之多。然而活跃在中国南海地区的文物大盗绝不仅哈彻一人,2003年,一名美国
退伍老兵秘密将其在南海打捞的上万件中国文物运回美国,再一次震惊了世界。就这样,大量沉睡海底多年的中国文物被这些利欲熏心的文物贩子倒卖到了国际文物市场,滚滚而来的美元则流入了这些人的腰包。一位曾经参加过中国海底文物拍卖的中国考古专家痛心地描述了当时的情况:“拍卖厅人山人海,座无虚席,过道、地毯上,直到大门外都是来自世界各地的人,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价值连城的国宝被瓜分。”
海底宝藏该归谁
由于打捞海底宝藏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法律上的归属问题,近年来由此引起的国际纠纷层出不穷。那么海底宝藏究竟该归谁所有呢?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处的何戍中处长告诉记者,虽然各国法律各有不同,但是总的来说,大部分国家均宣称对位于自己领海内的海底宝藏拥有管辖权。根据国家文物局制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对于遗存于中国领海内以及依照中国法律由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的文物,无论其起源于中国或起源于外国,均属中国所有;对于遗存于外国领海以外的其他海域以及公海区域内的起源于中国的文物,中国享有辨认器物物主的权利。
盗宝者如何逃避追查
为了获得中国文物并逃过法律制裁,海上盗宝者们使出了各种招数。近年来,受经济利益驱使,菲律宾、印尼、越南等无力打捞本国领海内海底文物的东南亚国
家开始对外国打捞者大开绿灯,比如探宝者在获得菲律宾国家博物馆的许可证后就可进行海底打捞工作,只须按协议与其共同分享打捞上来的宝物即可。但是有些探宝者的活动范围却没有局限在颁证国家的领海内,很多人利用这些国家的许可证作幌子秘密在中国海域进行打捞。外国盗宝者们将其打捞沉船的经纬度作为最高机密,从不对外公布,使外界无法找到其违法的证据。盗宝者们熟悉国际法,非常善于钻国际法的空子,比如国际公约中有“无人认领的沉船允许拍卖”的规定,于是他们将从中国海域打捞上来的文物藏匿一段时间,等
过了法律规定的确认期限,再将其堂而皇之地送往拍卖行拍卖。
中国应重视海底宝藏
海底文物的大量流失让中国文物界痛心疾首,但是由于受到资金和技术等方面的制约,中国目前还无法对南海海域的中国沉船进行保护性打捞。国家博物馆水下考古中心的张威主任告诉记者,海洋打捞的风险是陆上考古无法比拟的。尽管沉船数量很多,但是由于分布在浩瀚的大洋中,水下打捞相当于一场巨额赌博。在科学家眼中,深海沉船打捞的复杂性不亚于探测外太空。由于海底打捞受到水下工作环境的影响,比如海水能见度、大洋下的暗流等因素,实际操作十分困难。人在水下的工作时间也很有限,每天往往只能工作几个小时,像在陆地考古时那样白天黑夜连轴转是根本不可能的。海底打捞耗费巨大,租一艘小船每天就得5万元;如果租用一艘大点的专业救捞船,一天租金高达十几万元,这相当于陆地考古成本的十几倍,此外海底打捞还需要装备先进的探测设备和潜水设备,训练潜水员,都要花费大量资金。因此打捞一艘比较深的沉船动辄就需要几千万元。1977年,中国曾经组织过一次对一艘日本近代沉船“阿波丸”的大规模打捞工程,结果前期开支预算就高达1.2亿元。
张威主任告诉记者,海底沉船的真正价值并不在于其装载的文物值钱与否,人文价值才是最重要的。一艘沉船就是一个海底遗址,它记录了人类文明在某一发展阶段的真实情况,考古学家们可以通过这些文物研究当时人们的生活,填补人类的历史空白。盗宝者们则只看重文物的商业利润。他们在打捞时只从沉船上拿走他们认为有价值的古玩文物;为了拿到这些文物,甚至不惜破坏沉船。这种野蛮的打捞方式对海底遗址造成了巨大的破坏。更有甚者,有人为了追求更大的商业利润,竟然蓄意大量破坏文物。比如1999年,英国人哈彻为了抬高从“泰星号”沉船上打捞出来的瓷器价格,竟然敲碎了其中60多万件成色普通的瓷器。按张威的话来说,“这简直是一种令人发指的行为”。鉴于世界范围内越来越热的商业探宝对海底遗存的文物造成了巨大的破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2001年11月通过《保护水下遗产国际公约》。该公约强调,水下文化遗产是人类文明的组成部分,相关国家应负起责任,制止未经批准的开发活动,加强对海底文化遗产的保护。公约规定,抢劫古代沉船及海底考古遗址的行径为非法;并建议各会员国根据文物被损害程度,对违反者给予制裁。公约还授权各国没收在其领海非法打捞的水下遗产。但遗憾的是,迄今为止,几乎没有一个国家正式加入该公约。近年来,中国海底文物严重流失的现象已经引起了中国有关部门的注意,目前中国正在着手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以采取更有效的措施遏制这一现象。张威主任强调中国海底文物的大量流失不但是中国人的损失,也是人类文明的损失,制止这种强盗行为不仅仅是中国人的责任,世界各国应当携起手来共同保卫人类的文明成果。▲
《环球时报》 (2004年03月01日 第十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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