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广告设计知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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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借鉴”和“抄袭” 谁说了算?
动画片《心灵之窗》涉嫌抄袭 央视少儿频道拒回应
央视动画片“抄”一流 少儿频道:模仿不算抄袭
柳州蓝海世纪数码传媒关于《心灵之窗》的公开信
“窃书不为偷”这话是鲁迅笔下孔乙己老先生的名言,原句是“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最近,国内动画界出了一个与此有异曲同工之意味的事件,面对媒体和网络上对国产动画片《心灵之窗》是否抄袭日本动画片《秒速5厘米》的质疑,某位业内人声称那叫模仿。如果翻译成孔氏句法就是——“模仿!……动画人的事,能算抄袭么?”
动画片与真人版影视作品的主要区别就在于人物造型和场景。一部好的动画片,其创意精华往往体现在人物造型与场景设计上,这两个元素的制作水平高低直接影响到影片的效果好坏。优秀的人物造型与场景设置会令观众触景生情,过目不忘。
在近几年大量增长的国产动画作品中,有些片子的故事并不比国外的差,可播映效果却难望国外动画之项背,笔者认为其主要原因在于,没有重视动画片中的人物造型与场景设置,做动画时玩起“旧瓶装新酒”的把戏,在模仿他人作品的过程中,不仅没有找到另一个自己,还悲惨地沦为抄袭。
动画片《心灵之窗》即是如此,两年前的《大嘴巴嘟嘟》也是如此。
应该说,影视作品并不完全拒绝模仿现象。刚刚在华表奖上大有斩获的《集结号》,其中故意抖动的镜头以及战场环境的逼真设置,都显露出斯皮尔伯格式的战争片风格,冯小刚对此也直言不讳,自称拍前对包括《拯救大兵瑞恩》在内的多部好莱坞战争片进行了认真研究。另外,新生代导演宁浩的《疯狂的石头》和《疯狂的赛车》中,也不乏西方电影的惯用手法。但观众对这些作品并未责之以抄袭,而是抱以欣赏的态度,是因为它们只是理念和技术性地模仿,其主要画面和故事情节并没有高度雷同,简言之,创作者个人的劳动成果占据着作品的绝对主导地位。
模仿,是踩着前人探索出来的道路继续前进,抄袭则是不劳而获。观众能包容一些模仿技巧,但并不意味着可以容忍抄袭,尤其是以画面取胜的动画片。《心灵之窗》与《秒速5厘米》在人物造型和场景上的高度雷同,实际上意味着动画片最精华的艺术核心已经“失真”,又怎能以剧情不一而轻易逃避抄袭嫌疑? (作者:禾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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