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新网  作者:佚名

  中新网2月17日电 台湾一名男子租屋给女房客,他假借换灯泡的名义,进入女房客的房内企图性侵对方,女子吓得嚎啕大哭,男子担心被人发现作罢。女子事后报案提告,男子竟辩称说是想“吃豆腐”,并无性侵的意图,还推说对方“腿太粗”而“没吃到”。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中市一名沈姓男子,去年6月因一名女房客反映浴室灯泡不亮,他当晚6时就前往更换。到了隔日凌晨12时左右,沈男打给女房客询问灯泡是否正常,并前往该住处查看。

  沈男进入女房客房间后,并不是去检查灯泡,而是坐在女房客床上,并询问是否可与他交往。女房客推说自己腰伤未愈、目前不想交男友等理由拒绝,沈男疑似恼羞成怒,将房门锁上并关灯企图性侵。女房客苦苦哀求,期间2人拉扯不断,沈男猥亵女子。

  女房客不断反抗猛踢,因为声响过大,沈男担心事迹败露才停止动作,离去前还恐吓对方“别乱说话,不然给你好看。”女房客事后报警,沈男落网后辩称是女子栽赃,还羞辱对方腿太粗,不一定摸得到。

  台中地院审理后,认为沈男犯后态度恶劣,还虚构是对方勾引他,依强制性交未遂判处他2年6月徒刑、恐吓部分拘役55天。

(原标题:台湾房东欲侵犯女房客未果 反讽对方腿太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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