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广告设计知识网
2013年12月31号,任正非发表了一篇文章,标题是:《大公司如何做到“不必然死亡”》。华为是我最尊敬的中国企业之一,第一它有核心技术,第二它的管理是中国企业中最好的,第三它的国际化进展顺利,2/3的收入来自于海外。任总也是我极为崇拜的教父级企业家,之前他的很多文章给我启发。但是这次读完他的新作,我有一个不好的预感:任总老矣,华为危矣! 任总在这篇文章里所说的“如何做到不必然死亡”,却处处透露出华为正浑然不觉地走向“必然死亡”。
作为晚辈和华为的粉丝,也许我不该“危言耸听”,但想起任总文中所说,“号召大家‘炮轰华为’”,我权且不顾礼节,斗胆发声。不为别的,只希望任总和华为的朋友们能够不同的声音,也许不无裨益。
一、何为颠覆性创新?颠覆性创新是颠覆性技术创新吗?跟随战略适用于颠覆性创新吗?
这篇新年讲话,任总的核心问题是:在瞬息万变,不断涌现颠覆性创新的信息社会中,华为能不能继续生存下来?我认为任总提出了一个了不起的问题!一个企业家的了不起绝不在于他能够解决什么问题,而在于他能够发现并提出什么样的问题,问题的水平反映了一个人的心胸和境界。
任总意识到华为已是一家大公司,是“一个‘宝马’”,正在迎接特斯拉的挑战。他说:宝马追不追得上特斯拉,一段时间是我们公司内部争辩的一个问题。多数人都认为特斯拉这种颠覆性创新会超越宝马,我支持宝马不断地改进自己、开放自己,宝马也能学习特斯拉的。
汽车有几个要素:驱动、智能驾驶(如电子地图、自动换档、自动防撞、直至无人驾驶……)、机械磨损、安全舒适。后两项宝马居优势,前两项只要宝马不封闭保守,是可以追上来的。当然,特斯拉也可以从市场买来后两项,我也没说宝马必须自创前两项呀,宝马需要的是成功,而不是自主创新的狭隘自豪。
从这段话可以看出,任总认为宝马经过技术上的学习是可以摆脱特斯拉对它的颠覆的,这也支持了他文章的立论:大公司不是会必然死亡,不一定会惰怠保守的。否则不需要努力成为大公司。
换言之,任总的观点是只要你能成为大公司,你就不一定会死掉。因为任总相信大公司的死亡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惰怠保守”。但我不得不遗憾地说,任总对于特斯拉的理解是肤浅的,他对于颠覆性创新的理解更有着本质上的错误,这样的错误很可能会是华为倾覆的伏笔。
首先,任总以为特斯拉对宝马的颠覆仅仅是技术的颠覆,他认为汽车有四个技术点:驱动、智能驾驶、机械磨损、安全舒适,特斯拉在前两项领先,宝马在后两项领先,宝马只要能够在前两项补足就能够超过特斯拉。事实上,特斯拉与宝马是两个品类。特斯拉最大的颠覆是将汽车从功能型变成了智能型,并且在产品、商业模式、营销渠道方面都颠覆了传统汽车模式。特斯拉前置巨大的触摸屏,把车和云端系统关联起来,完全智能,可以将其视作大号的iPhone。
正如iPhone刚诞生时,乔布斯说:苹果重新发明了手机。那时候大家都不理解,诺基亚也根本不相信苹果那一套。但今天,大家已经清楚地看到,是苹果把手机从功能型变成智能型的产品。这是乔布斯最了不起的地方,也是特斯拉最了不起的地方。令人遗憾的是,任总把特斯拉的成功仅仅归因于几个技术属性的领先,这是多么大的认知盲区啊!
其次,对于特斯拉的判断也反映出任总对于颠覆性创新这一概念的理解偏差。他认为“颠覆性创新”就是“颠覆性的技术创新”。那我就先辨析一下这一概念。
1997年,哈佛教授克里斯坦森发布《创新者的窘境》一书,书中提出的“颠覆性创新”概念震动了当时的学界和商界,时至今日,毫不过时。此书对乔布斯、周鸿祎、雷军都影响巨大,小米的成功可以称得上是颠覆性创新的典型案例。我本人创业失败,回到中欧教书,创办中欧创业营,几乎就是靠这五个字来吃饭的,它既是中欧创业营的核心教学理念,也是我本人课程的核心内容。所以我对这一概念有一点点的研究。
克里斯坦森说:“有两种技术,一种叫延续性技术,另外一种叫颠覆性创新(或者叫破坏性创新)。在延续性创新竞争环境之下,领先者总是能保持领先地位;而在破坏性创新的竞争环境之下,领先者总是被后来者掀翻马下。
延续性技术是基于技术的创新,针对原有市场的需求进行技术性的改善,“渐进性技术”、“突破性技术”都属于延续性技术创新。而破坏性创新实质上不是技术的创新,它有两个特征:从产品上说,从复杂到简单,从不方便到方便,从大到小;从商业模式上看从贵到便宜,从收费到免费。它往往是用更低的技术,进入到低端市场或者新市场。但一开始的性能低端并不意味着永远低端。
这本书里有个公理叫做“技术进步的步伐一定会超过市场需要的步伐”,随着技术的进步,原本边缘的技术会逐渐改善直至能够满足高端客户的需要,这时候它就能颠覆原有的领先者。
任总将“颠覆性创新”误解为颠覆性技术创新,他理解的颠覆性创新是能够在实验室里研究出来的技术突破。“我们的2012实验室,就是使用批判的武器,对自己、对今天、对明天批判,以及对批判的批判。他们不仅在研究适应颠覆性技术创新的道路,也在研究把今天技术延续性创新迎接明天的实现形式。”
任总还说:“满足客户需求的技术创新和积极响应世界科学进步的不懈探索,以这两个车轮子,来推动公司的进步。”这完全是以“延续性技术”为导向的战略。延续性技术绝对可以保证华为在运营商设备市场里面成为全世界老大,而在今天移动互联网的大变革面前,这恰恰也将导致华为死亡。
我们总以为我们活在一个具体的时刻,自己是唯一的特例,假如把视野放宽,你就会发现,历史是如此的相似。
IBM曾独占大型机90%的市场份额,但它却错过了整个小型机时代。请问,IBM没有资源或者能力开发出小型机吗?当然不是。IBM只是在小型机萌芽的时候,瞧不上这种性能远远落后于大型机的新产品。直到小型机性能快速提高,可以取代大型机,IBM惊觉已经失去了掉头的机会。
这样的故事在小型机被台式机取代时又惊人地重复了,数字设备公司(DEC)是小型机的霸主,麦肯锡曾为之作传:“现在的DEC犹如一架高速行驶的列车,与它竞争无异于螳臂当车。”极具讽刺意味的是,麦肯锡树碑立传的时刻常常是该公司盛极而衰的拐点,麦肯锡更像是在谱写墓志铭。
DEC埋首于小型机市场,直到台式机取代小型机,彻底丧失机会。DEC难道没有能力与资源进入到台式机市场?所谓当局者迷,醒来为时已晚。甚至去年联想成为全球PC第一,占据16.7%的市场份额,却无人喝彩,原因何在?很简单,PC已是昨日黄花,今天竞逐的焦点是移动设备,是平板电脑与智能手机。杨元庆最近说联想要迅速拥抱互联网,联想能做到吗?
任总指望华为这辆“宝马”能通过跟随战略追上“特斯拉”,我认为是第二个错误。他说:当发现一个战略机会点,我们可以千军万马压上去,后发式追赶,你们要敢于用投资的方式,而不仅仅是以人力的方式,把资源堆上去,这就是和小公司创新不一样的地方。人是最宝贵因素,不保守,勇于打破目前既得优势,开放式追赶时代潮流的华为人,是我们最宝贵的基础,我们就有可能追上“特斯拉”。
任总提倡的是“跟随战略”。有证据表明:跟随战略在延续性技术竞争中是有效的,但是在破坏性创新环境中,跟随战略是无效的,甚至是极为有害的。如果企业能够率先进入某个破坏性创新的领域中去,领先将带来巨大的优势。
《创新者的窘境》里有数据佐证:在1976-1995年,在美国硬盘驱动器行业,一共发生过5次颠覆性创新,新兴企业率先进入颠覆性创新领域,几乎所有的巨头企业都采取了类似的策略,但巨头的失败率100%!很多大企业都跟华为一样,当新机会出现时,一开始自己看不明白,先让小公司进去。等小公司做大了,证明这个市场有一定规模了,再跟随进入,这是很清晰的巨头跟随战略。
但事实证明,这是极为失败的策略。等别人做到一定规模了,即使是巨头也无法追赶别人业已建立的优势。看看国内的互联网案例就知道了:腾讯做“搜搜”超越百度了吗?百度做“有啊”超越阿里巴巴了吗?马云说要不惜一切代价做“来往”,但能够战胜微信吗?想都不要想。
所以,跟随战略在颠覆性创新的竞争环境里并不适用,任总希望华为能以强大的资源“千军万马压过去”,这个指望注定要落空。要说资源强大,手机行业的摩托罗拉、诺基亚乃至今天的苹果,从来不缺资源,但他们能躲过被颠覆的厄运吗?更为诡异的是,巨头开始被颠覆之日,正是它们胜出巅峰之时!摩托罗拉曾在模拟手机时代领先,占有80%的市场,它原本拥有数字手机的技术,因为担心数字手机影响模拟手机的销售,选择按兵不动。结果被诺基亚抢占了数字手机的先机,颠覆了摩托罗拉,摩托罗拉前年以125亿美金的价格卖给了谷歌。诺基亚虽然连续16年占据全球手机市场第一名,去年也以区区72亿美金的价格卖给了微软。回到2012年,大家谁能想象诺基亚是这样的下场?诺基亚的技术、管理、渠道、营销,样样都是最好的。但是从2007年iPhone诞生,到2013年的短短6年时间,诺基亚这个巨人轰然倒下了。用马化腾的话说,它倒下的时候,身体还是温暖的。颠覆它们的苹果就安全了吗?事实上,苹果手机也正走向死亡。苹果在手机硬件上已经被三星超越,在操作系统上不敌安卓,。2012年苹果处于巅峰时期,手机销量仅占全球市场的8.8%,利润却占据全行业的73%!2012年的苹果市值超过微软、谷歌、Facebook、亚马逊四巨头市值的总和。但这一年也是苹果由盛而衰的拐点,三星手机在数量上超过苹果和诺基亚,成为全球第一。
如果这些巨头都会死,凭什么华为不会死?论管理,它们哪个落后华为?论技术,哪个又不比华为更领先?至于全球化,哪个不比华为做得好?老李就当一次《皇帝的新装》里的那个孩子吧:华为一定会死亡,而且华为正在走向死亡,甚至有可能它会比我们所预料的死得更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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